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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签 ‘施工’

年年,天天修路小车不慎撞穿施工围栏跌落深坑

2008年10月12日 没有评论

又修路整条街道象被轰炸一样,好好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要修,这不要小心了,连经常过往的车都不知道为什么要修,在南宁开车要小心了,因为你不知道哪条路正在修住.
小车不慎撞穿施工围栏跌落深坑
小车撞穿施工围栏跌落深坑。
10月11日凌晨,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南宁市园湖路的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时,撞进路中央因修路而搭建起的铁皮栅栏内,一头栽进一个深4米多的大坑内。所幸车内司机受伤不重,在消防队员的帮助下自行爬出大坑。
 当日凌晨2时30分,记者赶到事发地点,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呈倒立状落入大坑,一块用作栅栏的蓝色铁皮被轿车撞落大坑,一名男子则躲在深坑的一角。几名民警正在设置警戒线,并疏散围观群众。一辆120救护车停在大坑外,几名医护人员在询问坑下司机的情况。
 目击者李先生告诉记者,事故大约发生在凌晨2时。当时这辆黑色轿车车速很快,径直撞向路中的铁皮栅栏,落入大坑内。凌晨3时许,一辆消防车赶到,消防队员取来一把长梯伸入坑内,欲营救司机。该司机一看到梯子,马上来了精神,自己利索地沿着梯子爬出了大坑。早已守候在旁的医护人员,马上把男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。由于车子没有熄火,一名消防队员又爬进大坑中,对坑下进行检查,最后确定车上没有其他乘客。警方在现场找到一个看守工地的黄姓男子,叮嘱他重新把铁栅栏围好,并重新设立警示反光标识。黄姓男子告诉记者,事发时,他正在铁栅栏的另一头睡觉,幸运地躲过一劫。
一些围观的市民表示,尽管施工单位用蓝色的铁栅栏做围墙,并在前方设置锥筒,但在晚上路面灯光环境不好的情况下,司机还是看不清楚,希望能设置一些更明显的反光标识。11日上午,记者再次回到事发地点时发现,坑中的轿车已不见。在坑内施工的工人告诉记者,清晨6时许,一辆吊车来到现场,将车子吊走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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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给城市道路施工者那么大的权利

2008年10月9日 没有评论

南宁市的路啊,总是修不完,不是这条秒就是那条。感觉每年每一天都在修,作为一个普通市民饱受烟尘和交通堵塞之苦。为了城市建设,为了城市交通更宽敞,修路我们是支持和理解的,但是怎么就没完没了捏!是不是应该公示一下,哪条路要修,为什么要修等等之类的。这不,看以下报道,连修路的都有那么大的权了,扰民责任谁来承担!

未经批准,施工方擅自将民族大道进出城双向快车道封闭,实施民族大道会展人行天桥钢箱梁吊装,致使民族大道会展路段造成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。昨日,肇事施工方被交管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。

  10月6日晚8时许,民族大道会展人行天桥的施工单位即开始在天桥下进行施工。由于施工、监理及业主三方均未对施工制订预案,对可能出现的交通影响估计不足,亦未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报告,即自行开工,致使工程因技术原因未能在7日上午7时前按时完工后,无法实施有效的处理措施。在未向管理部门报告的情况下,施工人员竟擅自将民族大道双向的行车道封闭,致使该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期造成了大面积严重交通堵塞。

  发现情况后,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调集警力,全力指挥疏导分流被堵车辆,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。由于处置及时,措施得力,将堵塞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:“未经批准,擅自挖掘道路、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,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并恢复原状,可以依法给予罚款;致使通行的人员、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迅速恢复交通。”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违法占道施工的相关人员提出严厉批评,指出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影响,责令其立即整改,恢复交通,并将移送道路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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